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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主要依据
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》
二、申请对象及人群
离开户籍地区域、在异地居住30日以上、18-49周岁的女性、在异地从事务工、经商等人员。
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,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(镇)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;已婚的,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。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、年龄、公民身份号码、婚姻状况、配偶信息、生育状况、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。
三、所需材料
(一)本人《居民身份证》;
(二)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;
(三)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。
已结婚的,应当同时交验《结婚证》;已生育子女的,应当同时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;违法生育的,应当提交处理情况证明。
四、办理流程
1、携带所需要件到所在社区,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申请表。
2、携带所需要件与申请表到镇政府计生办,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。
新华社区位于绥芬河市中心东侧,辖区面积约4.3平方公里。总户数为2609户,7756人,现有居民楼42栋,驻区单位6家,商业网点212个。辖区共有党员317人,其中直属党员148人,在职党员168人,流动党员1人。社区工作人员8人,治安协管员1人,平均年龄38岁。社区办公室面积165平方米,现已实现了办公自动化,管理规范化、服务信息化。为了更好的为辖区居民服务,新华社区建立了“同驻社区共谋发展---打造阳光365驿站”党建品牌,寓意社区党组织为居民服务365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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