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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低收入人员,需提供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和佐证材料。要将清单内所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社区进行受理,所需材料如下:
一、户籍证明
二、身份证明
三、婚姻证明(一般为结婚证、离婚证(还需提供离婚协议)书、离婚法院判决书等);
四、生育证明:子女有3个以上的需要提供准生证或罚款收据,独生子女不用提供此项证明材料。
五、劳动关系证明(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、下岗证、失业证等);金保系统显示在职的家庭成员需提供单位的收入证明。
六、房屋证明(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房产的房屋所有证,租房协议、所租住房屋产权所有证及所租住所有人身份证);
七、缺失或丧失劳动能力证明(诊断书(需提供报告单)、病例、残疾证等);
八、提交收入证明(无劳动能力的可不填)。
九、对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、抚养义务关系人,需提供没有赡养、抚养能力的相关证明;
十、填表低收入人员申请表。
十一、填写申请人承诺书。
十二、需提供家庭生活环境入户照片。
一、社区概况清福社区辖区,南起沿江街、北至长安街、东四条路与东五条路区间,辖区面积14公顷,共有4176户居民,总人口11238人。社区工作人员共12人,其中两委成员6人,劳动保障人员5人,组织部大学生1人。社区35岁以下2人,36-45岁之间人员7人,46-55岁人员3人。清福社区办公用房面积240平方米,为物业用房无房照。另有两处房产,一处位于东新安街184号,面积50平方米,另一处位于东新安小区院内,40平方米。二、社区品牌清福社区创建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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